有效的物流管控可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2017年6月27日

物流控制是单位内部控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日渐引起企业界的广泛关注。物流控制即控制企业物资流动的全过程,从原材料申购、投料,在产品、半成品至产成品都要严格监控,也就是控制资金在企业实物化的运动过程。实践表明,加强物流控制是企业从内部找利润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有力举措。

企业对实物安全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应当考虑既定目标并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证实物控制科学、合理和有针对性。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要体现合法性、适应性、规范性、科学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即企业制定的实物控制措施应当符合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应性原则,即企业制定的实物控制措施,应当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规范性原则,即企业制定的实物控制措施,应当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要符合并体现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科学性原则,即企业制定的实物控制措施,必须科学合理,以便于操作和执行,有利于控制和检查,同时要根据执行情况和管理需要不断完善。

以客户的ERP为主线,本着协调共赢经济有效的原则,具体到每一个模块帮助企业规避和控制风险,加强物流管控。加强对企业物流的监管要通过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管来体现,企业资产是否安全与完整,从会计核算资料可以发觉,因此,就必须通过法律约束、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等手段来规范和约束会计行为,从而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完整。对会计工作的监管包括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是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据实作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近年来,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比较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在物流控制中的问题,对企业如何加强物资管理提出了有效的整改建议书,对帮助企业强化物流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国家监督主要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普遍监督权,监督各单位是否依法设帐、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财产物资是否安全完整。通过国家监督,从客观上督促企业强化物流控制。